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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补偿政策
时间:2023-08-14 15:47:08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补偿政策 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 — 起付线)×报销比例。普通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是指符合“两个目录”和“负面清单”规定的纳入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用。 年度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封顶线25万元。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未按规定转诊(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 在宣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保底报销: 保底报销执行“负面清单”制度。 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 45%,省外医疗机构 40% 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当次住院总费用-负面清单费用-起付线)×保底报销比例。
住院分娩: 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可享受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800元/次;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的病情严重且费用较高的情形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轻微并发症或合并症仍执行定额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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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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